何必上教會?
Church: Why Bother?

作者:楊腓力 著
譯者:屈貝琴 譯
25K/168頁/圓背卡紙精裝

作者簡介:

楊腓力
是《今日基督教》(Christianity Today)雜誌的特約編輯;其著作豐富,且大部分榮獲美國ECPA書籍金牌獎。
中譯本除本書外,另有《無語問上帝》、《恩典多奇異》、《生命總有傷痛時》、《歡喜讀舊約》(校園);《有話問蒼天》(天道);《耶穌真貌》(提比哩亞);並與保羅班德(Paul Brand)合著《神的形像》、《神的傑作》(更新);《疼痛》(智庫)。

 

  

封底文:
何必上教會?歡喜上教會?愛上去教會?
「上教會」,到底是件基督徒每週例行、不得不做、已被制約了的苦差事,還是……
說來奇怪,不論在古舊的簡陋平房、擁擠的都市大樓或莊嚴肅穆的透天大教堂,似乎只要基督徒聚集一起高聲敬拜上帝,「教會」就成了發現「奇蹟」的福地洞天。難道就是因為這種「奇蹟」,「上教會」不再只是乏善可陳的例行公事,反倒成了基督徒每星期樂此不疲的美事?於是,每個基督徒從一開始問「何必?」再到「歡喜」,甚至「愛上」了去教會?
「愛上去教會」,其中有何祕訣?且讓熱愛真理、享受生命的楊腓力,與您分享心靈點滴:不做生命旁觀者、不愛受造之物的安慰,樂與造物真神正面相遇。
 


推薦文

「在這個世代充斥了許多宣稱自己相信基督、卻不歸屬於任何教會的基督徒」,我們必須好好聽楊腓力說一說,作為一個歸屬於相信基督的群體之一份子,他所發現的美妙與祝福。
── D. Stuart Briscoe, Briscoe Ministries, Inc.

雖然在他所屬的教會傳統中,楊腓力不是牧師,但他確確實實成了許多不同宗派的基督徒之祭司。他以清晰明確和忠信篤實的言語,向我們傳講天堂,也將我們帶入天堂。在本書中,他的話語再度向我們見證神所創設的教會之美善。
──沃爾特•溫傑林(Walter Wangerin Jr.),著有《小說聖經》
 


目錄

1.何必上教會?
2.神原本的計畫
3.將頭探出圍牆外的世界


比爾,這是一艘破舊的大船。
她會吱吱作響、前後搖擺、顛簸、搖晃,
有時還會晃動得讓人想吐。
不過它總是安然抵達目的地  
過去如此、以後仍會如此……直到世界的末了  
無論你是否在船上。
  鮑爾,《播送綠意的麥穗》
(J.F. Powers, Wheat That Springeth Green)

 

從小在喬治亞州長大,教會是我的生活中心。每個禮拜天早晚兩次,還有禮拜三晚上,我都乖乖到教會聚會;除此之外,假期聖經學校、青少年團契的活動、復興特會、宣教大會,舉凡教會大門開著的時候,我一定會到教會報到。我透過教會的彩繪玻璃看這個世界:教會告訴我要相信什麼、誰可以信任或不可信任,並告訴我該如何行事為人。
高中時,我的教會是一間由養小型馬的牧場改裝的水泥建築。有些馬廄還沒拆掉,上面鋪著稻草。有個主日早晨,其中最大的馬廄突然起火。消防車呼嘯趕到現場、教會執事飛奔而出,忙著搬木材並拿水管救火,我們這些會友呆站一旁,注視橘色火燄撲向雲霄,我們的臉被烤得熱烘烘的。然後我們神色凝重地魚貫走回聖堂,在瀰漫著燃燒稻草和木材焦味的空氣中,聆聽牧師傳講「地獄之火」的即席信息。他再三向我們強調,地獄之火要比我們剛剛親身經歷的烈火更灼熱七倍。
這個影像深印在我的腦海,因為這是「地獄的火與硫磺」的教會。我們自認是身處於一危機四伏的世界中的少數族群。些微疏失,可能就會使我們偏離安全的正路,誤闖地獄的熊熊烈火。教會就像城堡的城牆,保護我們不受外面可怕世界的驚嚇。
我對外界的探索,特別是在公立高中念書那幾年,發生了幾次尷尬事件。記得在演說課時,我羞赧地站在全班同學面前,列舉我為什麼不能和他們一起去看好萊塢版《奧賽羅》(Othello)的虔誠理由。到現在,我也記得生物老師如何冷嘲熱諷地向全班同學說明,為什麼我20頁的報告無法推翻達爾文長達592頁的《物種起源》(Origin of Species)之論點。
然而,我也記得來自隸屬於「受逼迫的少數族群」的那份成就感。我們彼此慶賀活在「這個世界裡」,卻「不屬於」這世界。我覺得自己像個偵探,緊抓著一些鮮為人知的寶貴祕密。我們習慣唱著,「這世界非我家,我無一定住處」。在童年和少年時期,我很少討厭教會:因為教會是艘救生艇,載我安然渡過紛亂世界的驚濤駭浪。
我的教會對某些活動頗不以為然,例如溜冰(太像跳舞)、打保齡球(有些球館販售酒精飲料)、看電影,還有看禮拜天的報紙。教會豎起這道外在規範的厚牆,保護我們不致陷入外面的罪惡世界,就某方面而言,教會成功了!今天,在做這些活動時,我可以問心無愧;然而我清楚知道,基要派的嚴厲教導,確實保守了我,不致惹事生非。嚴恪的律法主義緊勒住出軌的界線:比如說,我們可能會偷偷跑到保齡球館打球,但絕不會想到去碰菸酒、毒品。
可是,沒過多久,我覺得他們有些規矩十分獨斷,有些根本大錯特錯。在美國南方內地(Deep South,美國最具南方特色和最保守的地區),種族主義是教會次文化的主要內容。我常聽到這樣的講台信息:黑人(當時用的字眼更為貶抑)是次等人、不受教、被神咒詛、生來就是要作奴隸的種族。在我們教會裡,絕大多數的會友都認為馬丁路德•金(Martin Luther King Jr.,美國浸禮會黑人牧師,非暴力民權運動領袖,二次被捕入獄,促使國會通過民權法案,獲1964年的諾貝爾和平獎,後遇刺身亡)是個真正的共產黨員;每當南方警長用警棍揍他或是把他關進監獄時,我們都會拍手叫好。
以外在表現為基礎的宗教很容易被拋諸腦後;有一陣子,我就是這樣!當我離鄉背井、初探遼闊而多元的世界時,也擺脫了兒時充滿律法主義的生活環境。他們所說的字字句句,一夕之間,都像是謊言,就像英國作家奧威爾筆下所描述的,那種因為受到嚴格統治、而失去人性的人所講的話(Orwellian Newspeak)一樣。他們談論神的恩典,卻靠律法生活;他們談論愛,但卻流露憎恨。不幸的是,當我脫離南方基要派信仰時,我丟掉的不只是它的虛偽外殼,也一併拋棄了信仰的精義。
築一堵牆
現在,我認為兒時成長的南方基要派不只是敬拜神的地方、或屬靈的社團而已,更是一個受到掌控的環境、一種次文化。現在我體認到,一個充滿憤怒譴責、不知謙恭、毫無奧祕的嚴厲教會,多年來扼阻了我的信仰。簡單地說,基督教使我遠離基督。之後,我窮盡畢生努力,爬回信仰的路程,攀回教會。我如何重回信仰,說來話長,在此先略過不談。更重要的是,這本小書的焦點在於一個簡單直接的問題:「何必上教會?」
對於信主的基督徒而言,上教會真的那麼必要嗎?英國首相邱吉爾(Winston Churchill)有一次說,教會就像一座不真切的城堡:他會從外面給予精神上的支持!在真誠相信基督教教義、對神委身後,有陣子,我試過邱吉爾的策略。我一點也不孤單,像我這樣的,大有人在!參加主日聚會的人,遠遠少於宣稱跟隨基督的人。有些人的遭遇和我類似:以前的教會經驗使他們筋疲力竭,甚至有被出賣的感覺。有些人則認為,「在教會一無所獲!」跟隨耶穌是一回事;在主日早晨,跟著其他基督徒走進教堂,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回事。何必呢?就像詩人撒喀敦(Anne Sexton)描繪的:
他們把釘子釘入衪的手掌,
隨後,唉,隨後每個人就將帽子戴上……
當我回顧自己的信仰歷程,可以看出使我對教會裹足不前的幾個障礙。首先是「虛偽」。無神論哲學家尼采(Friedrich Nietzsche)有次被人問到,為什麼對基督教抱持如此負面的態度。他答道:「如果他們稍稍有點得救的樣子,我就會相信他們宣講的救贖。」
因為童年受過絕對基要派的傷害,我對教會的心態也是小心翼翼。主日早晨,基督徒穿戴整齊,相互微笑。不過根據個人經驗,在這種光鮮亮麗的外表底下,很可能包裹著一顆粗鄙的靈魂。對於任何虛偽的事物,我總是極端排斥。直到有一天,我突然想到一個問題:「如果教會中每個人都像我這樣,那會怎樣?」我開始謙卑下來,專注在自己的靈性上,而不是挑剔別人。
我決定了,神是審判教會是否虛偽的最高法官;我要把這樣的判斷交託在神大能的手中。我逐漸放鬆、心軟,較願意原諒別人。畢竟,誰能有完美的配偶、或永不犯錯的父母或子女?我們不會因為家庭不完美就放棄家庭這個組織  那為什麼要放棄教會呢?
對我來說,第二個要克服的障礙自然是文化上的。雖然「慕道者的教會」(Seeker churches)尚未問世,但我發現主日早晨十一點鐘是一週裡最獨特的一個鐘頭。其他時間,我不會坐在直立的椅背上,聽人訓勉三、四十分鐘。其他時間,我也不會唱些一、兩個世紀前流傳下來的歌曲。對於歐康娜(Flannery O'Connor)的姻親之觀點,我頗有同感:他開始參加教會崇拜,是因為崇拜「簡直一塌糊塗,因此他深知一定有其他吸引人們前來的因素」。
歐康娜也說道,她每天早晨都特意坐到書桌前,以免錯過任何的靈感。梅珥思(Nancy Mairs),過去是個天主教徒,在她的回憶錄《日常點滴》(Ordinary Time)中寫到,她之所以回到教會,也是基於類似理由。即使還不確定是否有神,她又開始參加彌撒,以準備「一個讓信仰能夠湧流的空間」。她體會到,人不見得都是雙手抓緊信仰上教會的;反而是,當一個人兩手空空的來到教會,有時,教會使他滿載而歸。
對我而言,就是教會的組織架構阻撓了我,使我的雙手無法滿載而歸。我喜歡小組生活,大家一起談論自己的近況、討論信仰問題、彼此代禱。然而,中規中矩的教會崇拜,其一成不變的程序儀式、週而復始的重複、一樣的會眾、布告欄、週報、時坐時站的習慣,都令我感到厭煩。離開教會愈久,就愈發覺得教會愈「怪」;顯然,我和教會已經格格不入。
讀讀魯益師(C. S. Lewis)和其他一些有心敬拜上帝、卻感到教會是阻礙而不是助力的信仰前輩之大作,使我受益良多。比如說,普立茲(Pulitzer)新聞獎得主安妮•迪勒(Annie Dillard)曾如此描繪她的教會:
每個星期,我為著只鋪一塊簡單沾滿油漬的地毯、再多花朵也無法使它明亮的聖器室而激動;為著心愛的詩歌被會眾唱得七零八落而激動;為著聖經被讀得破破碎碎而激動;為著禮拜儀式的冗長空泛而激動;為著講壇信息貧瘠、言不及義而激動;也為著教會中所瀰漫的麻木不仁而激動。但是,同時存在(或是這所造成的)的一種奇妙現象是:每個星期,我們上教會,我們回家,我們又出現在教會。
甚至當我寫下這段文字時,我不禁擱筆,不可思議地發出衷心讚歎。當我回想自己二十多年前的心態,我很訝異自己二十幾歲時,對這類事情的激烈反應。我又重新拾起舊習慣  多年來,一度讓我厭惡至極的教會例行儀式,居然變得像穿雙舊鞋那樣舒服。現在,我喜歡詩歌,我知道什麼時候站、什麼時候坐,我會專注聽報告,因為裡面有我關心的活動。但是,我強迫自己不要忘記過去的感受,因為我知道,對許多人來說,教會仍然存在難以跨越的文化藩籬。
改變我對教會心態的是什麼?懷疑主義者可能會說,有可能是我重回信仰的過程中,降低了對教會的期許,或是我「習慣」了教會文化,就像聽歌劇,在「犯規」多次後,終究會習慣。不過,我覺得另有其他因素:教會填補了我內心的某種需要,那是用其他任何方式都無法填補的。聖十架的約翰(Saint John of the Corss)寫著:「落單的美好靈魂……就像獨自燃燒的炭火,只會逐漸冷卻、不會愈來愈熱。」我認為他說的完全正確。
基督教並不純粹只是智識上的內在信仰  基督教只能在信仰群體中活出。可能因為如此,我從未完全放棄教會。在內心深處,我感到教會有我迫切需要的東西。一旦我遠離教會一段時日,我就發現受苦的是自己。我的信仰褪色,缺乏愛心的暴戾外殼又再度覆蓋全身。我變得冷漠、不再火熱。因此每次遠離教會,最後總會再兜回教會。
雖然我過去的教會生活斷斷續續,如今我很難想像沒有教會的生活。每次搬家,我們夫婦的第一要務就是找教會。如果錯過一個主日崇拜,就覺悵然若失。
我怎樣從一個教會懷疑者變成擁護者,又怎樣從一個旁觀者變成參與者?我可以指出使我對教會心態轉變的要素嗎?我的答案是,這些年來,我學會了應當如何看教會。小時候,我無權選擇教會,就像我無權選擇要念什麼學校一樣。長大後,我去過不少教會,一間一間地嘗試。這個過程讓我學到:找對教會的關鍵在於我的內心;這關乎我對事物的看法。一旦我學會如何去看待事物,像教派這類的議題就一點都不重要了。
去教會時,我已經學會向上仰望、往四周看、向外邊看、以及往裡面看。這些新觀點幫助我不再只是一味容忍教會,而是進一步學習如何去愛教會。
在與大家分享這些觀察的同時,我知道,有些人(例如住在小鎮的居民)對於教會並沒有很多選擇。然而我相信,新的視野能夠轉化、更新我們每一個人對教會的認識。一旦擁有教會的異象,作為一個參與者,我們就能夠幫助教會成為合神心意的地方。
向上仰望
過去我對教會的心態像是一個精打細算的消費者,把主日崇拜當作一場表演  給我一些我愛看的東西,讓我開心一下。
祁克果(Sφren Kierkegaard)對有我這種心態的人有精闢的描寫,他說這樣的人常把教會當作戲院:坐在觀眾席,專注聆賞台上演員抓住了每個觀眾的目光。如果頗具娛樂效果,我們會拍手歡呼,表達讚賞。然而,教會和戲院應該恰恰相反。在教會,神是觀看我們敬拜的觀眾。牧師扮演的不應是擔綱的主角,而應像是不顯眼的場記,坐在舞台階梯旁邊,輕聲提示會眾如何表演。
而且,最重要的是會眾內心產生的變化,而不是舞台上演員的舉手投足。主日崇拜完畢時,我們該捫心自問的不是「我得著了什麼?」而是「神喜悅我內心的改變嗎?」現在,在主日崇拜中,我試著向上仰望,越過講台,定睛於神。
這個觀點的轉變,幫助我面對在許多教會遇到的恩賜欠缺現象。為了移轉大家把焦點放在牧師身上,有些教會鼓勵平信徒更多參與崇拜;比如說,透過作曲或詩詞、迷你短劇、三重唱、揮旗、舞蹈,表達對神的敬拜。我承認,若以客觀的美學標準、甚至以主觀的「敬拜提示」標準來衡量,許多這類嘗試並不能提升我自己對神的敬拜。然而,這個真理逐漸深植我心  神(而非會眾),才是最重要的觀眾。
我試著從魯益師這段關於教會的記述學習功課:
我非常不喜歡他們的詩歌,在我看來這是五等的歌詞、六等的音樂。不過,當我繼續唱時,我看到了它無比的價值……我體認到,即使詩歌的音樂水平只是第六等,但是,當對面那排有位穿著鬆緊靴子的年長聖徒以虔敬和感恩唱出詩歌時,我了解到,我還不配幫他刷靴子。原本孤芳自賞的洋洋自得,一下子消失殆盡。
教會存在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提供消遣、或分擔軟弱、或建立自尊、或交友聯誼,而是為了敬拜神;如果無法達到這個目的,就是失敗。不論是傳道人、聖樂、聖禮,或崇拜中的其他「裝飾」,都是為了達成最終目標的輔助工具:幫助敬拜者與神相遇。當我對這個事實稍有質疑,我就會去查閱舊約聖經。舊約對於會幕或聖殿敬拜明確規範的篇幅,絲毫不亞於新約記載基督生平的篇幅。整體而言,聖經顯然把重點放在討神喜悅的事上  畢竟,這就是敬拜的重點。溫克(Walter Wink)認為:敬拜,就是謹記誰是房子的主人。
在教會,我可以像個旁觀者一樣注視講台,或是向上仰望神。這位向古以色列人不厭其煩、明確規範牲畜燔祭的神,之後告訴他們:「我不從你家中取公牛,也不從你圈內取山羊;因為,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,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。」他們專注於敬拜的外在表現,卻完全錯失敬拜的精髓:神在意的是全心獻上  打從心底深處的順服與感恩。現在,當我到教會崇拜,我會試著專注於內在的心靈,而不是大模大樣地坐在椅子上,像個影評家似的,挑剔整個崇拜是否盡善盡美。

我參加過羅馬天主教會以及蘇聯東正教的崇拜儀式,他們的崇拜形式與美國顧客至上的消費文化完全背道而馳。大多數天主教的崇拜都不太強調講道,若是參加講道比賽,很少神父能夠名列前茅。當我問起這個崇拜中的弱點,他們無所謂地聳聳肩。對他們來說,聖餐的聖禮或彌撒,才是敬拜的中心;他們只是崇拜的輔助者。
在蘇聯東正教教會中,神父在崇拜時講的甚至不是一般人用的語言,因為很少會眾能夠明白崇拜中規定使用的古斯拉夫語。詩班唸誦福音的信息,神父的講道與崇拜儀式穿插交錯進行。重要的是敬拜:再說一次,神父、圖像、教會建築、燃香、與詩班,都只是輔助敬拜的工具。
基於許多因素,我繼續在改革宗教會崇拜,他們較注重講台傳講的信息。然而,我不再像過去逛教會時,那麼在意音樂風格、敬拜程序,或教會的「裝飾」。如果只注意外在的虛飾,而不專注於敬拜的目標  與神相遇  我就錯過了最最重要的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