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產與宣教
作者:魏外揚(現任教於台灣中原大學,著有《宣教事業與近代中國》、《他們寫過歷史》,均由宇宙光出版社發行。



在中國傳統的家族裡,遺產常常成為罪惡的代名詞,多少紛爭、分裂、仇恨、謀殺都因之而起。在小說、戲劇以及人類學家、社會學家的研究報告裡,到處可見因遺產而引起的悲慘故事。然而在西方的宣教史上,遺產卻常常是奉獻的代名詞,為許多宣教差會開拓新事工,或協助一些差會渡過財務上的困境,成為上帝所使用及祝福的「宣教遺產」。
「中國內地會」購置上海的總部,就是由一筆遺產促成的。一八八六年間,戴德生看中上海虹口的一塊地,非常適合興建總部之用,地價是二千五百英鎊,而且必須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做出決定。於是戴德生為此召開了一次禱告會,與同工們一起尋求神的旨意。禱告會中恰巧有一位青年榮晃熙(Archibald Orr Ewing,1857~1930),八天前才從英國來到上海,雖然還沒加入「內地會」,但暫時住在「內地會」租來的總部學中文。他在幾年前承受了叔父的遺產八萬英鎊,現在得知「內地會」需要那塊地皮,心中受感動,就在會後告訴戴德生他願意奉獻這筆金錢,不過要求要宣佈他的姓名。之後,這位蘇格蘭青年又奉獻出三座大樓房的建築經費,使「內地會」終於在中國擁有一個寬敞、幽靜、舒適的總部。
這個虹口的總部使用了四十年之久,省下的租金,比地價多出好幾倍。一九三一年在新閘路的新總部落成,包括一座六層和一座四層的樓房,比舊址大四倍,全部建築費用和大部分地皮,全靠出售舊址所得的錢。四十多年前那筆奉獻出的遺產,如今增值了三十二倍之多。
榮晃熙不但獻出遺產,成為「內地會」的一員,穿上中國農民的服裝,在窮鄉僻壤傳揚福音。他自己過著非常刻苦的生活,有一次為了在一張文件上簽名足足走了二十英里塵土飛揚的道路;晚年在英國,除非接送客人,絕不獨自搭乘計程車。他一生學習主的榜樣,「本來富足,卻為你們成了貧窮,叫你們因祂的貧窮,可以成為富足。」(哥林多後書第八章第九節)
另有一個奉獻出龐大遺產的青年,就是「劍橋七傑」中的施達德(Charles T. Studd, 1860~1931)。當他從律師的來信得知自己繼承了大筆的遺產時,他已是「內地會」的宣教士,正停留在四川省的重慶。於是他去英國領事那裡辦手續,願意將遺產捐出,領事不敢置信,叫他再考慮兩個星期,才肯為他簽字。一八八七年一月十三日,施達德開出四張五千英鎊和五張一千英鎊的支票,分別奉獻給不同的福音機構。慕迪聖經書院、喬治慕勒的孤兒院、救世軍、內地會等機構,都是他奉獻的主要對象。最後他留下三千四百英鎊送給自己的新娘子,不料她不願丈夫專美於前,決定把這最後一筆錢也捐給「救世軍」使用。
「內地會」的創辦人戴德生說:「假如我有千鎊英金,中國可以全數支取。」可見千鎊英金必定不是一筆小數目,而戴德生自己必定也從來沒有過這麼多財富。但是單從上述兩位「內地會」宣教士那裡,中國就已經支取了上萬的英鎊,因此戴德生的「假如」早已超過所求所想地實現了。
以上兩例的主角,都是遺產的承受人,下面這個例子的主角,卻是遺產的給予者,也就是他主動指定將自己的遺產奉獻給宣教事工之用。
正好在距今一百年前,一九○○年十月九日,一位英國富翁阿辛頓(Robert Arthington, 1823~1900)病逝,遺囑將他的遺產十分之五捐給「浸信傳道會」(Baptist Missionary Society),十分之四捐給「倫敦傳道會」(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),剩下的十分之一留給他的親人。最後到一九一○年八月遺囑實際執行時,「浸信傳道會」分得約四十六萬七千英鎊,「倫敦傳道會」則分得近三十八萬英鎊。
這個數字究竟有多大?以「倫敦傳道會」為例,其一九○一年度的總開支約為十七萬六千英鎊,也就是說該會分得的奉獻相當於該會兩年多的開支總數。
「阿辛頓遺產」附有兩個條件,一為必須用於開拓性而非維持性的事工,二為必須在二十五年內用掉。
以「浸信傳道會」為例,在印度、剛果、薩爾瓦多、中國等宣教工場,都因此開拓許多新的事工,最為明顯可見的,則為新建許多醫院、學校。山東的齊魯大學醫學院,得到大約九千英鎊的資助,於一九一一年四月遷入嶄新的校園中,山東巡撫孫寶琦和其他貴賓都出席了啟用的儀式。一九○○年的「庚子事變」,宣教士在山西省受害最烈,事後英國浸信會的宣教士李提摩太,大力推動山西省的啟蒙運動,透過引進更多西方的科技、知識,來改變當地人的觀念。「阿辛頓遺產」因而也撥款一千英鎊,用來擴充太原的博物館。
至於「倫敦傳道會」的在華事工,也因這筆遺產的投入而有所突破。庚子事變後的情勢轉變,對宣教事工十分有利,這筆遺產洽在此時來到,使許多期盼已久的宣教計劃得以實現。例如久駐漢口的「倫敦會」楊格非牧師(Rev. Griffith John, 1831~1912),多年來盼望湖南省的門戶能向福音開放,此時就在經費無虞的鼓勵下,加快步伐,派遣更多的同工進入湖南去工作。
使兩大差會共蒙其惠的阿辛頓究竟是怎樣的人呢?他是否過著如帝王般豪華享樂的生活呢?不!他非常節儉,甚至被形容為「像隱士般」,可見他的奉獻不但出於甘心,也是出於辛苦,因此格外令人敬佩。
像「阿辛頓遺產」這麼龐大的數目當然並不多見,但是小額的遺產在當時西方差會的奉獻清單上卻非常普遍。以「倫敦傳道會」為例,它的年度財務報表,就將收到的遺產奉獻單獨列為一項,單就一九○五年與一九○六年來說,每一年都有五、六十筆之多,數目多的幾千英鎊,少的則只有幾英鎊。可見將遺產奉獻給宣教機構在當時已是一種風氣,也成為宣教運動背後一股最堅定的支持力量。
看了以上這些西方基督徒處理遺產的例子後,我們要問:中國基督徒是如何處理自己的遺產呢?還是根本忌諱面對這個問題,而留給親人去處理呢?中國的榮晃熙、施達德與阿辛頓在哪裡呢?我相信已有一些教會及福音機構獲得過遺產捐贈,但因不願公開,外人不得而知,也失去了鼓吹風氣的機會。
在我極為有限的印象中,只記得林治平弟兄在《宇宙光》雜誌上寫過一則有關遺產奉獻的真實故事,至今令我難忘。(見「一筆遺產的奉獻」,刊於一九九九年二月號。)一位晚年定居於美國的潘老太太,立有非常正式、清楚的遺囑,將她的遺產捐贈給幾個基督教機構,《宇宙光》是其中之一。但願有更多的基督徒,像可敬的潘老太太一樣,樂於將遺產奉獻在福音事工上,則二十一世紀華人教會的宣教大業,必能更展鴻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