門市會員權益
一、門市會員權益條則
(一) 常態優惠

1. 消費1元累積1點,每300點折抵1元。
2. 生日當月享乙次積點5倍回饋。
3. 享不定期會員專屬優惠。

※ 消費累計金額、積點以實際支付、折扣後之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。

 
(二) 升等優惠

1. 消費累計滿$4000享升等優惠。
2. 升等優惠享校園出版書籍8折,其他商品9折優惠。
3. 升等優惠享一年效期。

※ 效期從累計滿額日起計算一年
例:2020年12月31日升等,優惠效期至2021年12月30日止
(效期內消費滿$3000可再續享升等優惠,若未達$3000則回復常態優惠)

※ 升等權益於消費滿額後,二個工作天後始可使用。
※ 升等優惠折扣,不與特價、部分商品、提貨券併行使用。
※ 升等會員優惠限門市使用,不含網路書房。

 
(三) 升等優惠續享方式

1. 升等優惠效期內消費累計滿$3000,依原定效期截止日再續優惠一年。
例:於原定效期2021年12月30日截止前,消費累計滿$3,000,可再續一年效期展延至2022年12月30日。
2. 亦可繳交展延費$300,續享升等優惠一年。
3. 亦可折抵積點3000點,續享升等優惠一年。

 
(四) 積點使用方式

1. 消費1元累積1點,每300點折抵1元。
2. 積點折抵限用於門市折抵,不含網路書房。
3. 積點計算以實際支付、折扣後之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。
4. 積點於二個工作天後始可消費折抵。
5. 使用積點所折抵之商品恕不退貨,僅能換貨。換貨僅提供換金額相等或大於原購買金額之貨品。若換貨商品金額大於原購買金額,須另補差額。
6. 積點僅供本人消費使用,若遭他人抵用,恕不提供點數返還。
7. 若卡片遺失重新辦裡,舊卡積點視同放棄恕不返還。
8. 積點查詢請洽門市服務人員。

 
二、會員卡使用方式
(一) 使用說明

1. 於門市消費結帳時出示會員卡,方可消費累計及積點。
2. 系統作業於二個工作日將消費及積點累計至會員帳戶中。

 
(二) 申辦方式

1. 請填妥會員申請書,交由門市工作人員辦理。
2. 若會員卡遺失,需繳交工本費$50補辦。

 
三、 溫馨提醒

1. 詳細會員權益與活動內容,以門市及網站公告為準。
2. 校園書房保有修訂會員各項權益之權利,權益如有變更或取消,將以電子或書面方式公佈於校園書房門市或網站。

會員卡約定條款、個資說明、使用規則

為提供會員服務並保護會員權益,請詳細閱讀下列服務辦法及條款。當申請人提供完整會員資料,開始使用各種服務時,即表示您已同意各項說明辦法及條款。

 
一、約定條款

1. 校園書房會員卡(以下簡稱本卡)之申請、核卡及續卡資格由校園書房(以下簡稱書房)制訂並對外公告。申請人辦理本卡時,於簽署申請書時確認並同意「約定條款」、「個資告知事項」、「使用規則」及相關規定,以下合稱「約定條款暨規則」。
2. 若申請人不具申請或核卡資格,例如未確實填妥申請書、未提供身分證明文件予書房進行身分認定,書房得拒絕申請或發卡。或者於書房核發本卡後,發現申請人不具申請資格,例如申請人填寫之資料與事實不符,書房有權停卡並註銷申請人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。
3. 申請人經書房核卡並收到本卡時即成為持卡人,持卡人行使本卡權利時,應主動出示本卡,如未攜帶本卡,應出示申請時所提供之相關身分憑證供服務人員查詢。如持卡人拒絕出示,書房可不接受持卡人行使相關權利。
4. 會員升等優惠自消費滿額日二個工作天後起算,於有效期間截止。有效期間若消費金額未達設定之展延門檻,其權益二個工作天後升等優惠轉至常態優惠,消費累計金額歸零,累計之有效積點作保留。
5. 本卡限會員本人使用,本卡之持卡資格、消費累計金額、積點權益,恕無法轉讓或轉借他人使用。
6. 卡片遺失或毀損時,應至門市申請補發,書房將酌收工本費補發。若在持卡人通知書房遺失本卡前,遭冒用兌換點數,或行使本卡其他權利,書房恕不負責。卡片補發後,舊卡積點視同放棄,恕不返還。
7. 若持卡人以任何不當方式消費累計金額、積點,或重製、仿冒本卡,或任何違反約定條款使用規則,書房得停止持卡人權益並取消持卡資格。
8. 已作廢之會員卡視為無效,例如遺失卡、過期卡等。書房有權將卡片收回避免誤用。
9. 為維護持卡人權益,如書房資訊系統發生異常情況,書房有權暫停卡片消費登錄、兌換功能及查詢等服務,直至異常狀況解除。
10. 持卡人資料若有異動,請聯絡通知書房以利更新。若持卡人未更新正確資料,以致無法收到書房之消費優惠、活動訊息、權益異動通知等,持卡人同意在此情形下,視持卡人已收到該資訊通知。
11. 書房保留會員卡管理(核發、續卡、停用、註銷)、會員卡權益(優惠內容修改、變更、終止)、約定條款暨規則、個資告知事項、使用規則,修改變更之權利。並於異動一定時間前,透過門市、網路公告或個別通知持卡人後生效。持卡人同意上述公告可取代個別通知。如持卡人不同意修改或變更,應以電話或E-mail通知書房,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。持卡人同意若未於前述特定期間內通知,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。
12. 會員卡各項消費優惠權益、活動內容、使用規則等相關資訊,以最新公告為準。相關權益規定訊息,詳見書房門市或網站公告。
13. 任何人均不得利用本卡及相關制度從事不法行為,違反者書房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
14. 對於使用本卡如有任何問題,敬請洽詢書房服務專線(02)2365-3665。
15. 本約定條款如有部分無效時,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。本約定條款、會員制度及相關使用規則等,適用於書房在台灣地區之門市。
16. 本約定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,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。

 
二、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

為提供完整服務並保護會員個人資料,校園書房(下稱「書房」)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,告知會員如下事項:

1.蒐集目的、個人資料類別、利用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為提供會員相關優惠、商品、服務或活動最新訊息,並有效管理會員資料、滿意度調查、消費統計分析之目的,校園書房得蒐集、處理及利用申請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。利用期間自申請人成為會員之日起至終止會員規約之日止,於台灣地區及貨品物流地使用。並在上述蒐集目的範圍內,書房亦得將會員部分或全部個人資料,提供予關係單位或合作廠商。

2. 權利行使事項
會員就個人資料依法,得透過書房服務專線(02)2365-3665,向書房或關係單位行請求行使下列權利:
.查詢或請求閱覽個人資料。
.製作個人資料複本。
.補充或更正個人資料。
.停止蒐集、處理、利用或國際傳輸個人資料。
.刪除個人資料。

3. 注意事項:
上述權利,若因會員不符合申請程序、法律規定、校園書房依法負有保存義務或法律另有規定之情況者,不在此限。

會員若提供資料不足或有誤,或要求刪除、停止蒐集、處理、利用,或國際傳輸個人資料,校園書房可能無法進行核卡或使其行使會員權利,尚請見諒。

 
三、會員卡使用規則

1. 於門市消費結帳時出示會員卡,方可消費累計及積點。
2. 若會員卡遺失,需繳交工本費$50補辦。
3. 因書房設備系統無法累計消費時,請於消費日起7天內攜帶消費發票正本及會員卡至門市服務台補登消費累計。
4. 消費累計金額、積點以實際支付,折扣後之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,於消費日後2個工作天內計入個人帳戶。 購買提貨券開立發票之金額可計入,但使用提貨券之消費金額不可計入。
5. 校園書房保留變更使用規則之權利,最新辦法以門市及網站公告為準。